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哪些人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学习?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继续教育形式?
(一)公需科目。会计人员可在有资质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下免费完成相应课程学习,并由继续教育基地通过“知识更新工程系统”进行学习数据上传。公需科目学习数据不再统一同步到“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确需登记的可自行在“全国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申请登记。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学习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以及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继续教育学分由财政部统一在“全国平台”登记;参加网络培训的,由培训机构后台推送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及用人单位集中培训的,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申请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全国平台”在线申请登记。
3、会计继续教育需取得多少学分为合格?
会计人员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二、关于会计类考试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考试何时报名?
请关注四川会计服务网(https://kj.scsczt.cn/#/systemsckj/home)中关于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在财政厅印发考试报名相关信息后,我局同步在市财政局官网上进行转载,请关注。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考试在哪里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首先在该网站完成信息采集,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需进行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考试合格后在哪领取合格证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报名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由人社部门颁发合格证书。在绵阳考试的,合格证书在绵阳人社部门领取,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室(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b栋5楼507室,电话:0816-2263678)。
其他会计人员有关问题可致电0816-224031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