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绵阳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二)

2025-03-11 09:56 文章来源: 绵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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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现将全市查处的政府采购领域违法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违法情形一:供应商成交后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案例1:四川能中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2023年油菜缓控释配方肥采购(二次)采购活动中,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属于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2024年12月,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对四川能中能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处以10001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违法情形二: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案例2:四川盛康瑞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科研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024年9月,绵阳市财政局对四川盛康瑞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处以2065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案例3:四川天悦尚美商贸有限公司在参与平武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项目(二次)采购活动中,提供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为虚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024年10月,绵阳市平武县财政局对四川天悦尚美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处以8003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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